近日兩名醫專學生遭抽K菸者撞死,批踢踢上鄉民也對這樣「K駕」行為大力撻伐。

然國內使用毒品後駕車釀成不幸意外,過去也曾發生過,去年國內案例無照毒駕造成四死,今年二月依據過失致死判二年四個月,主因於個案意識清楚,無從判斷是否因為吸毒致不能安全駕駛,未依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,「服用毒品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同類之物,致不能安全駕駛,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」。且我國現行制度,員警如未發現非法物質,較難對駕駛人進行非法成癮物質檢測。

相較鄰近地區,香港運輸署早已大力宣傳毒駕與藥駕之風險,奉勸民眾切勿冒險,對於民眾無合理辯解,而拒絕初步藥物測試,皆列為違法。但國內目前對於K他命之防範宣導,仍著重於「拉K一時,尿布一世」,對於青少年「抽K菸」後駕車,對個人及社會之危險則較少著墨。過去曾有美沙冬門診個案發牢騷說到,「我們玩海洛因是害到自己,但是現在小朋友K他命玩得亂七八糟,一邊開車,說也說不聽,看了就覺得很可怕」。

過去國內發生酒駕致死案件,各地便加強臨檢,甚至修法降低標準且調高罰責,民眾逐漸接受「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」的觀念。然使用K他命對於認知功能與判斷力之影響,加上可能出現「靈魂出竅感」,同時延長駕駛者對危險情境之反應時間,其危害程度應不亞於酒後駕車。目前國內K他命使用以青少年族群居多,各地查獲多依法處以罰金與毒品危害講習,但成效有限,且現行規定,較難論定非法物質於體內劑量對於駕駛危險之關連性,亦缺乏供員警立即檢驗之相關儀器,使用非法物質後駕駛人,法院僅能依據過失致死起訴。

K他命長期使用者較缺乏戒除非法物質使用之自我效能,低估使用非法藥物後駕車行為之危害,且國內相關戒癮之醫療團隊與治療人力仍嫌不足。我認為除呼籲K他命對於膀胱危害外,也需仿效國外,強調使用成癮物質或飲酒後駕車,對於自身與他人之危害,期望能減少K駕或酒駕致死的憾事一再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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